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

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

时间:2025-05-07 10:36:54 来源:昆仑地方特辑 作者:焦点 阅读:804次

为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证监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布证公开、公平、系统行公正,离职证监会今日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人员入股

证监会高度重视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问题,拟上于2021年5月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市企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业监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管规在禁止期内入股等不当入股情形的定试,必须严格清理。证监

为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制度,布证证监会在《2号指引》基础上,系统行制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离职并于2024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员入股市场各方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则。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相关要求,继续严把入口关,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监管秩序。

(责任编辑:社会)

相关内容
  • 明星HPV疫苗暂停供应?默沙东回应:库存充足,仅暂停上新
  • 山东年底前征收垃圾处理费 城市家庭每月10元
  • 街头镇查找问题敢于“自我揭短”
  • 日照4单位获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
  • 央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预计平均降幅大约在0.5个百分点左右
  • 市科协连续四年获全市机关工作创新奖
  • 日照首次“无脚本”海上搜救演练举行
  • 雨天室内喝茶 屋顶“从天而降”
推荐内容
  • 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事故
  • 五莲县经信局“四字诀”查摆问题
  • 山海天与泰安市泰山区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 市北经济开发区“三查”找差距促整改
  • 《冰血暴》第五季:往事可以抛下,生活可以继续
  • 五莲县住建局为民建设宜居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