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劝酒反目 触法律双双获刑

证劵 2025-05-07 07:52:33 8678
  本报讯(通讯员 张子德) 一男子缓刑期间仍不知悔改,朋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劝最终“二进宫”。酒反经莒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目触近日,法律法院判决前罪和后罪刑罚并罚,双双执行有期徒刑1年。获刑
  陈某2010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朋友缓刑二年,因劝缓刑考验期至2012年11月止。酒反2012年6月4日夜间10时,目触陈某和朋友崔某在该镇一朋友家喝酒时,法律因劝酒与崔某发生争执后相互殴斗,双双陈某用玻璃杯将崔某左眼部打伤,获刑经法医鉴定,朋友崔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陈某,崔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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