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一审被判死缓
2022年9月22日,傅政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华审徇私枉法一案,被判对被告人傅政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死缓缓期二年执行,傅政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华审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判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死缓终身监禁,傅政不得减刑、华审假释,被判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死缓决定执行死刑,傅政缓期二年执行,华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判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傅政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傅政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傅政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傅政华徇私枉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傅政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尚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傅政华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湾东河堰塞湖已过流 百余人已转移到安全地
- ·保障考生餐饮安全 高考餐饮接待单位将接受24小时监管
- ·第九届中国(日照)茶博会开幕 为期5天
- ·旅客携带2发子弹试图蒙混过关 被日照机场安检查获
- ·AI设计的食物和药物,能让人放心吗?
- ·山东自动化集邮研究会年会暨集邮邀请展将在日照举行
- ·日照前5个月社会用电量达70.24亿千瓦时 增7.06%
- ·本周日照天气“阴晴不定” 雷阵雨较多气温突破30℃
- ·涉案金额近1亿,全国首例利用直播打赏洗钱案告破
- ·高考期间日照各地禁行路段公布 市民注意绕行!
- ·日照竹文化旅游节活动精彩纷呈
- ·日照市举办创业创新项目专场路演 共签订20份合作协议
- ·台风“泰利”预计明天登陆我国,有何特点?专家分析
- ·日照机械化收割面积和质量再提高 给农业生产插上翅膀
- ·沙墩河上游(北京路至山海路段)整治工程开工
- ·日照农业扶贫培训出实招 贫困群众学技术还能领补助